作者:陳俊強著、高明士/著
出版社:中國法制史
出版日期:台灣
皇恩浩蕩-皇帝統治的另一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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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君主降赦,無疑破壞法制,屬不合理措施,而將君主的恩赦納入律令規範,使君權有所約束,不致漫無節制,應視為不合理措施的合理化過程,但恩赦又是皇帝個人專屬的恩德,因此,終究無法將恩赦完全法制化。

  自武后以降,恩赦已非單純皇帝的恩德,而是皇帝統治廣土眾民,貫徹皇權的必要手段,如武后行新政、德宗行兩稅法等關涉國計民生的重大政策,必藉恩赦以廣被四方,下達萬民。晚唐時,恩赦愈來愈難以落實,依附在赦令之上的政策,自然無從施行,皇權不斷萎縮,大唐帝國遂土崩瓦解。恩赦制度的發展歷經三變:
◎恩赦在遠古原為寬恕族內的犯罪,及至春秋戰國時,轉變為君主的恩德,乃君主治國臨民的手段。
◎漢代時,恩赦除了可對罪囚免刑以外,還加上對官民的恩賜。
◎至唐代,君主更藉恩赦作為貫徹政策的重要手段,赦之作用已溢出單純恩德的範疇。

作者簡介

●陳俊強

現職:臺北大學歷史系副教授

學歷: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

經歷: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講師
   明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講師、副教授

著作:《魏晉南朝恩赦制度的探討》

論文:〈試論干寶與《晉紀》──兼論東晉的史學〉
   〈刑訊制度〉
   〈唐代量移試探〉
   〈試論唐代流刑的成立及其意義〉
   〈三國兩晉南朝的流徙刑──流刑前史〉
   〈漢末魏晉肉刑爭議析論〉

●高明士

現職: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
   臺大東亞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員
   玄奘大學講座教授

學歷:日本東京大學文學博士

經歷: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教授

著作:《隋唐貢舉制度》
   《中國教育制度史論》
   《東亞古代的政治與教育》
   《東亞教育圈形成史論》等

主編:《隋唐文化研究叢書:歷史篇》全十冊
   《中國史研究指南》全五冊
   《戰後臺灣的歷史學研究》全八冊等
   《中國法制史叢書》總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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