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日本珍道具學會
出版社:FUN
出版日期:寄送地區限制:
搞怪至上妙發明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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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道具宣言
只要腦中一片空白,
珍道具的點子就會源源不絕

  繼令人驚異不已的怪點子、笨點子之後,讓人拍案叫絕、大笑不止的『搞怪至上妙發明』,在前三集掀起搶購狂潮之後,又在大家的引領企盼之下堂堂推出了!

  關於珍道具的緣起,請參閱第一集的序或本書卷末的十大重點。因為,如果不先了解這些概念,閱讀時的趣味將會減半。那麼,特地花錢買這本書,也就不太划算了。


珍道具十條件

一、不可以具有實用性:對珍道具的世界而言,這是最重要的原則。若是無法了解這一點,即使看到珍道具也笑不出來。

二、必須具有可以使用性:不論多麼不實用的東西,要是缺乏可以使用的性能就不行。因為,無論如何珍道具都必須是一種用具。

三、必須有不落俗套的創意:所謂的「珍道具」必須是完全不受任何拘束、自由創作的作品。保守的思想是沒辦法蘊育出珍道具的。

四、必須是日常生活用品:比方說,專業人士使用的專業工具,或運用電腦等一般人不會使用的道具,就不是珍道具。換言之,必須是不折不扣的日常生活用品。

五、不能是商品化的東西:在市面販售的東西,一概視為是商品化的實用品,我們絕不承認它是珍道具。

六、不能以幽默作為目的:以逗人發簥為目的的用品,不被承認為珍道具。因為,大家的笑聲是看了珍道具之後的結果,並非預設的目的。

七、不可以是黑色幽默:不能把珍道具當做一種宣傳的手段。這麼說似乎有點囉嗦,不過我們要的是道道地地的用品。不過,一味追求『能使用的機能』的結果,也許會變成黑色的幽默,這也是無可奈何的。

八、嚴禁低級趣味:這一點是根據學會的偏見來決定的。因為我們希望「珍道具」是紳士淑女鬥智的結果。

九、嚴禁把珍道具當做搖錢樹:想申請專利來賺錢的作品,請直接向商品專利局申請。不過,如果有人無論如何都想把自己的作品製成商品,我們也接受諮詢。

十、無地域性的限制:簡單地說,就是不需要什麼大道理,不需要知識,也不需要說明的東西。希望不分男女老幼、職業、國籍,大家都能樂在其中。

*以上商品說明取材於博客來網路書店, 應以博客來網路書店內容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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