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版社:法律財經叢書
出版日期:台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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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書特色
我國目前不動產登記法令繁多,常令一般大眾難窺其全貌以致無所適從,又因時代變遷致有不少不合時宜之法令亟待修改,卻迭有緩不濟急之憾。尤其不動產登記攸關人民財產權益,常受現有法令限制致無法符合時代需求。加以公務人員過分拘泥於依法行政,造成一些個案無法順利依法完成,形成疑難雜症懸案,影響當事人權益至鉅。幸賴作者不畏艱難,秉持豐富的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一一為人民解惑。
本書列舉諸多疑難雜症案例,內涵亦頗為感人,其中部分當事人因規劃錯誤所付出之龐大代價,實令人惋惜。作者在書中諄諄提醒,以免讀者重蹈覆轍,權益受損,用心可貴,洵屬難得。為家庭理財、從業節稅的實用工具書。
作者簡介
趙坤麟
82年國家特考合格土地登記事業代理人
88年普考合格不動產經紀人
經歷:
.佳榮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
.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
.全國聯合會地政研究委員兼執行編輯
.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
.全美代書聯誼會會長
.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作者
.永汀文化出版公司作者
.世潮出版有限公司作者
.馥林文化出版公司作者
.稅務法令雜誌社節稅專欄作者兼顧問
.透明房訊雜誌社地政顧問兼講師
.國立中正紀念堂法律常識班講師
.台北市中山區民眾服務社顧問
.台北市信義區民眾服務社顧問
.台北市松山區民眾服務社顧問
著作:
.不動產產權調查DIY
.遺產稅DIY
.贈與稅DIY
.抵押權實務解析
.如何辦妥產權登記與過戶
.如何辦理繼承與規劃遺產稅、贈與稅(CD光碟片同步發行)
.生活法律百科──贈與繼承篇
.遺產稅節稅規劃
.贈與稅節稅祕訣
.不動產疑難雜症解析
.民法第一○三○條之一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實務解析
榮譽:
◎榮獲前總統李登輝召見嘉勉
◎民法第一○三○條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財政部核定公文86年2月15日台財稅第851924523號函釋原請釋代理人
◎避免徵收補償費,造成領取人不諳稅法被課或罰逃漏贈與稅,財政部86年6月5日台財稅861055728號核准函原請釋代理人
◎土地所有人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同時出售,申請一併申報得由任一土地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統一受理,財政部90年3月23日台財稅第0900451813號核准函原請釋代理人
◎依法應核退五年地價稅加計利息不應再循行政救濟程序擾民,再經財政部91年8月13日台財稅第0910454520號令原請釋代理人
◎遺產中訂有三七五租約農地,可享全免遺產稅優惠,經作者多次請益,終被財政部採納,業經立法院89年1月26日修法公布
◎民法第一○三○條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免再檢附「法院判決書」或「全體繼承人同意書」,財政部94年6月29日台財稅字第0940454028號令原請釋代理人
◎權利人為金融機構,義務人為公司法人,申請抵押權設定或內容變更登記,免再提供法人或其代表人印鑑章,內政部95年2月24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724967號函釋原請釋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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